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祥鑫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债券代码:128139            债券简称:祥鑫转债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05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0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05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建安路 893 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荣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

共有 9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79,487,37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925%。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9,457,47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731%。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9,9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737,2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3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707,3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41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9,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95%。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

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果:同意 79,486,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36,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6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果:同意 79,486,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36,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6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 决 结果:同意 79,486,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36,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6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果:同意 79,486,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36,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6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 决 结果:同意 79,486,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36,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6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果:同意 79,486,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36,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6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结果:同意 79,486,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36,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6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