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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鑫科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17  

                        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5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建安路 893 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谢祥娃女士。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

共有 21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79,632,641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652%。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79,573,541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

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320%。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9,1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2,132,641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2,073,541 股,

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77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9,1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31%。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

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615,8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15,8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615%;反对 1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629,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29,7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61%;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629,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29,7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61%;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632,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32,6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32,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32,6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已回避表决,其所持 67,500,000 股股
份不纳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632,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32,6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承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王承志先
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7.01 选举王承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9,632,4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7%;中小
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32,44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99.9984%。
    表决结果:王承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8.01 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9,632,5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999%;中小
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32,54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99.9992%。
    表决结果:刘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主持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