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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鑫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王承志)2023-04-25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承志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称“履职期间”),本人作为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
责,积极履职,出席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
将本人履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 1 次、股东大会
0 次。在履职期间,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董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并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
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做出独立判断时,本人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履职期间,
本人积极行使投票表决权,未出现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次数
独立董                                                                  出席股东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承志     1        0          1        0        0          否             0


    二、履职期间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加强调查研
究的基础上,对提交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公正地
发表相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在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暨公司提供担保、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
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
表了事前认可。

    三、履职期间日常工作

    (一)公司治理方面
    履职期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了各内
部控制制度,发挥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完善董事会的职能和专
业化程度,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性,不断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读
了相关制度,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协助提高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
    (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履职期间,本人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
并通过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充分发表个人意
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四、其他事项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没有
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同时,本
人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
监督作用。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
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服务,对
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
章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承志


                                                日期:2023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