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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银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3-3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 年,作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

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商业

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

法律法规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发表公正、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9 年度独

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金海腾先生:1951 年 10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融至道

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曾任黑龙江省集贤县百货公司统计员、宁波市物价

局科员、副局长、宁波市财政贸易办公室副主任、宁波市商业局局长、浙江省鄞

县县长、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广发银行杭州分行行长、总行副行长等职;

2015 年 2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

    彭小军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 BP Hillcrest Advisory

LLC. 管理合伙人。曾任美国第一资本金融公司数据分析及风险管理部经理、美

国富国银行客户信息及风险管理部项目经理、美国 NEXTCARD 商务计划及分析

部副总裁、香港渣打银行商务计划及分析部副总裁、渣打银行战略分析全球总监、

台湾渣打银行信用卡及个人贷款部董事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总裁、

益佰利集团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上海中国银联战略顾问、产品总监等职;2016

年 3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
    侯福宁先生:1964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行独立董事、上

海华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上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上海农商银行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2017

年 2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

    张旭阳先生:1972 年 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光大银行首席

业务总监,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光大银行董监事会秘

书处处长、资金部代客业务处处长、投行业务部总经理助理、零售业务部副总经

理、总经理、财富管理中心主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副总裁、度小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 年 9 月起任本行

独立董事。

    叶建芳女士:1966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

利亚注册会计师,现任本行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曾任上海财

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等职;2017 年 9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

大会 1 次,共审议通过 25 项议案;董事会 14 次,其中现场会议 5 次,通讯表决

会议 9 次,共审议通过 88 项议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38 次,其中战略发展

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7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 8 次,审计委员会 7 次,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 6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4 次,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4 次,消费者权益保

护委员会 2 次,听取审议各类议案报告 126 项。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金海腾       14        13          1         0              否

     彭小军       14        12          2         0              否

     侯福宁       14        14          0         0              否

     张旭阳       14        13          1         0              否

     叶建芳       14        14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战略发    风险                                         消费者
                                 审计   关联交   提名与   信息科
     独立董    展与投    管理                                         权益保
                                 委员   易控制   薪酬委   技管理
     事姓名    资管理    委员                                         护委员
                                 会     委员会   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会                                           会

     金海腾      7/7                     6/6      4/4

     彭小军      7/7             7/7                       4/4

     侯福宁               8/8            6/6      4/4                  2/2

     张旭阳                      7/7     6/6      4/4                  2/2

     叶建芳               8/8    7/7                       4/4

    注:上述数字为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独立董事叶建芳列席股东大会 1 次。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 2019 年 1 月 2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

发表了《关于公司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关于东吴人寿

申请增加同业授信品种同业拆借和同业借款的独立意见》。

    2. 2019 年 2 月 27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

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情况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8 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方

案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

意见》。

    3. 2019 年 7 月 19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

发表了《关于苏州城投集团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国发集团申请授

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4. 2019 年 12 月 13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

容,发表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修订《苏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市管企业负责人 2018 年度、

2016-2018 年任期业绩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发行二级

资本债券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调研培训及多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19 年,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材料,

深入了解议案情况;全年共收取公司经营信息简报 12 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积极参加公司、市国资委、证监会及深交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履行相关义务;

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调研活动,拓宽信息沟通渠道,丰富履职形式,提高决策效
能;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

    (四)2019 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19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听取了

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管理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 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

效的沟通,督促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

进行认真的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

实维护本行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认真学习中国银保监

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断提高履

职能力。我们持续关注本行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关注媒体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本行,不断提升本行规范运作水平。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发生。

    2020 年,本行独立董事将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加强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的沟通,持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

本行经营情况,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水平,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本

行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金海腾、彭小军、侯福宁、张旭阳、叶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