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20-03-3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2020 年 3 月 1 日废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苏州银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情况
苏州银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2020 年 3 月 1 日废止)等相关规定,
对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包括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
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
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并出具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针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情况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列席公司重要会
议;2、查阅公司内部制度;3、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4、对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2020 年 3 月 1 日废止)等相关内
部控制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温立华 王玲玲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