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公告2021-02-18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因本行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根据《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预案的议案》,本行采取
由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即自
2020 年 11 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本行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拟用于增持本行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本
行领取薪酬总额(税后)的 15%,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 129.93 万元。
2.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实施期间过半,有
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
计增持本行股份 15.93 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0.0048%,累计增持金额 120.96 万
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 7.44 元至 7.84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上一年度自本行领取薪酬的现任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董事长王兰凤女士;执行董事、行长赵琨先生;
执行董事、副行长王强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信息官张小玉先生;董事
闵文军先生;董事张姝女士;副行长张水男先生;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李伟先生;
行长助理任巨光先生;风险总监后斌先生;财务总监陈洁女士。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行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的《苏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本行股份 15.93 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0.0048%,
累计增持金额 120.96 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 7.44 元至 7.84 元。具体
情况如下:
增持前持股 已增持数 增持后持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元)
数量(股) 量(股) 数量(股)
1 王兰凤 董事长 - 10000 10000 76,900.00
2 赵 琨 执行董事、行长 - 10000 10000 75,440.00
3 王 强 执行董事、副行长 - 23000 23000 175,881.00
执行董事、副行长、
4 张小玉 - 19000 19000 142,230.00
首席信息官
5 闵文军 董事 - 20000 20000 150,600.00
6 张 姝 董事 15000 500 15500 3,920.00
副行长、
7 李 伟 - 25000 25000 189,500.00
董事会秘书
8 任巨光 行长助理 - 21300 21300 163,136.70
9 后 斌 风险总监 500000 23000 523000 175,099.00
10 陈 洁 财务总监 - 7500 7500 56,850.00
合计 515000 159300 674300 1,209,556.70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
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股份买卖、短线交易等,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行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本行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行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四)本行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
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