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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1-04-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苏州银
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
是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授信、资产转移、提供
服务等业务事项。
    根据原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授信是指公司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
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贷款(含贸易融资)、
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
保、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公司或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险的业
务。其中,公司应当按照穿透原则确认债务人。资产转移是指公司的自用动产与
不动产的买卖、信贷资产的买卖以及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等。提供服务是指公
司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的租赁,向公司提供信用增值、信用评估、资产评估、审
计、法律、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等服务,委托或受托销售。
    2021 年 4 月 26 日,苏州银行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额度基本情况
    预计额度有效期为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在预计额度内,由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对其授权范围内对关联方及其关
联体的具体申请额度进行审批,预计额度在关联方及其关联体之间可调剂。
      2021 年,公司对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为授信类和非授信类,
业务类型及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一)授信类
      1、关联方(法人及关联体)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序                                          2020 年审批    2020 年交易    2021 年预计
                   关联方
号                                             额度           余额           额度
1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250,000.00      96,999.17     400,000.00
     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
2                                             203,746.45     117,577.45     341,646.45
     其关联体
3    盛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98,026.00      61,000.00     115,000.00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
4                                             161,500.00      82,680.00     236,500.00
     联体 1
5    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115,000.00      90,137.50     120,000.00
6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100,000.00      20,000.00      50,000.00
7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0.00           0.00     100,000.00
                                2
8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78,000.00      41,455.24     330,000.00
                     合计                   1,206,272.45              -   1,693,146.45
    注 1: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 2020 年度预计额度之内获批 96,500 万元授信
额度,2020 年末,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确认为公司关联方,故上述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
展有限公司的 2020 年审批额度包括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的获批额度 65,000
万元。
    注 2:2020 年,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获批金额 278,000 万元,其中授信额度 276,000
万元,服务类等非授信额度 2,000 万元。



      2、关联方(商业银行)预计额度情况
      根据原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的
有关规定,商业银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含商业银行。但《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方认定的有关条款中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属于关联
方认定范畴。因此公司将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商业银行纳入交
易额度预计。
                                                                           单位:万元
序                                          2020 年审批    2020 年交易    2021 年预计
                   关联方
号                                             额度           余额           额度
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0      12,213.67     600,000.00
2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0      36,500.00     140,000.00
3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0.00     70,000.00
4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000.00                 0.00     42,000.00
5    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46,000.00                 0.00     46,000.00
6    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0.00     50,000.00
7    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000.00                 0.00     46,000.00
8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0.00     20,000.00
9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00        50,000.00
                    合计                      944,000.00                    -   1,064,000.00



      3、关联方(担保公司)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序                                  2020 年审批额     2020 年交易余
                关联方                                                     2021 年预计额度
号                                       度                额
                                                                          担保类预计额度:
1    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1           60,000.00            621.00
                                                                                60,000 万元
                                                                          担保类预计额度:
2    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           95,000.00          11,863.00
                                                                                95,000 万元
    注 1: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原名苏州市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预计额度 15 亿
元,其中担保额度 6 亿元,分离式保函额度 9 亿元。该 6 亿元担保额度用于为授信客户提供
担保的限额;该 9 亿元分离式保函额度纳入上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的授
信额度内。
    注 2:对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预计额度 14.5 亿元,其中担保额度 9.5 亿元,分离
式保函额度 5 亿元。该 9.5 亿元担保额度用于为授信客户提供担保的限额;该 5 亿元分离式
保函额度纳入上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的授信额度内。


      4、关联自然人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公司对关联自然人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单户不超过
1,000 万元。
      综上,公司与关联法人(不含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及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
易预计额度合计为 1,713,146.45 万元。
      (二)非授信类
      2021 年,公司对关联方服务类预计额度 8,000 万元,单户不超过 3,000 万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 3118 号国发大厦北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林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
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1,420.88 亿元
和 1,584.22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76.47 亿元和 66.85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3.55 亿元和 21.39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股本
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 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下同)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
险额度)为 40 亿元,其中,东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
额度)为 5 亿元,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
为 5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基金产品、质押式回
购、买断式回购、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同业拆借、二级资本债、一般金融债、
两融资产收益权回购等。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公司不得发放无担保贷款(包括银
票等融资性业务,债券业务除外)、不得发起非低风险业务的融资性保函(内保
外贷、内保内贷)。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沧浪区杨枝塘路 116 号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建筑和装饰材料、设备贸
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869.74 亿元
和 867.56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54.98 亿元和 35.66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7.97 亿元和 4.10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
括低风险额度)为 34.164645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
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
务等。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公司不得发放无担保贷款(包括银票等融资性业务,
但不包括债券业务)、不得发起非低风险业务的融资性保函(内保外贷、内保内
贷)。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三)盛虹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吴江区盛泽纺织科技示范园
    法定代表人:唐俊松
    注册资本:74,445.59 万元
    经营范围:丝绸面料、纺织面料、服装、染整、印花、后整理加工;普通货
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
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
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品、服装、纺织原料销售;研究
开发纺织原料新产品;农产品的研发;种植蔬果、养殖水产品及其销售;对本集
团内供热和热电、污泥焚烧(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批发及零售;生产流程、
工段外包服务;企业管理、管理咨询、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50.11 亿元和
67.32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30.96 亿元和 20.08 亿
元;净利润分别为 3.61 亿元和 1.24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盛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
为 11.5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等。在业务合作过
程中,公司不得发放无担保贷款(包括银票等融资性业务,但不包括债券业务)、
不得发起非低风险业务的融资性保函(内保外贷、内保内贷)。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四)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 999 号现代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徐中
    注册资本:252,500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科技开发,销售数码产品,物资仓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302.11 亿元
和 312.64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20.83 亿元和 18.82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9.41 亿元和 8.33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
低风险额度)为 23.65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等。在
业务合作过程中,公司不得发放无担保贷款(包括银票等融资性业务,但不包括
债券业务)、不得发起非低风险业务的融资性保函(内保外贷、内保内贷)。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五)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宝带东路 38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天晓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教育、旅游产业及其他产业投资;企业管理;
国内贸易(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规定专项审批的,取得审批后经营);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服务;销售:黄金、黄金饰品、工艺品、有色金属材料;
下设分支机构经营国内外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房地产开发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25.05 亿元
和 252.86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137.37 亿元和 108.59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5.31 亿元和 2.28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
度)为 12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投行业务等。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公司不得发放无担保贷款(包括
银票等融资性业务,但不包括债券业务)、未发起非低风险业务的融资性保函(内
保外贷、内保内贷)。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六)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
    法定代表人:沈彬
    注册资本:4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
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
办理许可证后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
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承包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
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
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176.49 亿元
和 2143.64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1431.77 亿元和
1106.89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50.76 亿元和 56.82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的母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
度)为 5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等。在业务合作过程中,公司不得发放无
担保贷款(包括银票等融资性业务,但不包括债券业务)、不得发起非低风险业
务的融资性保函(内保外贷、内保内贷)。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七)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财税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顾春浩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针纺织品、百货的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67.26 亿元
和 295.28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396.80 亿元和 212.55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9.76 亿元和 11.98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
险额度)为 10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等。在业务
合作过程中,公司不得发放无担保贷款(包括银票等融资性业务,但不包括债券
业务)、不得发起非低风险业务的融资性保函(内保外贷、内保内贷)。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八)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265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张水男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
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172.44 亿元
和 178.44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5.26 亿元和 3.18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2.23 亿元和 1.58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
险额度)为 33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票、同业借款、同业拆
借、一般金融债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九)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注册资本:1,154,445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
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
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
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
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
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0,650.58 亿
元和 22,656.48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449.74 亿元
和 375.25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44.93 亿元和 124.54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的关联方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拟维持对该公司授信额度 60 亿元,其中同业理财业务预计使用额度
5 亿元,同业存单、商业银行金融债投资预计使用额度 30 亿元。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 28 号四层
    法定代表人:周泽荣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基金销售;保险兼业代理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331.41 亿元
和 3,002.90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58.74 亿元和 56.57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20.35 亿元和 19.58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参股的法人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对该公司合计授信额度 14 亿元,其中对该主体授信 9 亿元,含商业
银行金融债业务 1.5 亿元,票据业务、回购拆借业务、同业存放、银行同业存单
等业务预计使用额度 7.5 亿元,另特定目的载体(ABS)及其产品专项授信 5 亿。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一)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季颖
    注册资本:180,752.67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
借记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
查、咨询、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1,230.44 亿元
和 1,365.11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31.00 亿元和 31.01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7.68 亿元和 7.69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监事任职的法人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对该公司授信额度 7 亿元,其中商业银行金融债和二级资本债业务
合计授信额度 3 亿元。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沭阳县宿沭一级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魏建文
    注册资本:10,6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34.88 亿元和
38.64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1.63 亿元和 1.18 亿元;
净利润分别为 0.64 亿元和 0.42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
括低风险额度)为 4.2 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三)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泗洪县黄山南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宋江汉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
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12.86 亿元和
14.11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0.48 亿元和 0.34 亿元;
净利润分别为 0.21 亿元和 0.10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
括低风险额度)为 4.6 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四)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泰山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军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10.35 亿元和
10.52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0.37 亿元和 0.27 亿元;
净利润分别为 0.08 亿元和 0.06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
括低风险额度)为 5.0 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五)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东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魏建文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10.90 亿元和
13.04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0.43 亿元和 0.33 亿元;
净利润分别为 0.22 亿元和 0.07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
括低风险额度)为 4.6 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六)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赵国才
    注册资本:69,083.11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
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汇款、外币兑
换;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咨询和见
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15.80 亿元和 264.76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7.10 亿元和 7.17 亿元;净利润
分别为 0.60 亿元和 1.56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参股的法人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对该公司授信额度 2 亿元。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七)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注册资本:689,0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资产总额为 2,739.85 亿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
为 75.62 亿元;净利润为 20.92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职的法人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对该公司授信额度 5 亿元。业务品种:资产管理部:同业借款、同
业拆借、存放同业、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票据回购、票据贴现及转贴现、外汇
即期交易、结售汇交易、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衍生品交易、标
准化票据等。投资交易部:限 1 年及以内业务品种,且不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债和
二级资本债使用额度。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八)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人民路 3118 号
    法定代表人:马晓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性再担保;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提供融资咨询与财
务顾问;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0.60 亿元和
21.27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0.96 亿元和 1.47 亿元;
净利润分别为 0.31 亿元和 0.31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的关联方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担保类额度 6 亿元,具体为一般担保额度 4 亿、信保贷 2 亿、纾困
项目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九)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人民路 3118 号(国发大厦第 10-11 层)
    法定代表人:马晓
    注册资本:81,600 万元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
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
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
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16.93 亿元和
17.92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1.03 亿元和 0.82 亿元;
净利润分别为 0.08 亿元和 0.01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的关联方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1 年担保类额度 9.5 亿元,具体为一般对公担保额度 6 亿、一般对私担保
额度 3.5 亿、纾困项目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1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十)关联自然人
    1、公司内部人,即公司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经中国银保监会
核准任职资格的区域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公司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
他人员及其近亲属。
    2、公司的主要自然人股东,即持有或控制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其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应与该自然人股东持
有或控制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
    3、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
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公司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
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上述 1、2、3 所述人士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
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5、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或监管机构及公司依法认定的其他自
然人。
    6、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
形之一的自然人。
    7、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商业银行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
商业银行利益对其有倾斜的自然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的常规业务,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价格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业交易的条件开展
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
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
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
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
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针对上述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执行了以下核查程
序:
    1、审阅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材料、会议决议;
    2、审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材料、会议
表决单、会议决议;
    3、审阅关联方基本信息资料;
    4、审阅苏州银行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以及独
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事项,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
了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并已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项议案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
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
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相关内部制度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苏州银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晓               王玲玲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