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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银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作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

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商业银

行公司治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公

正、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侯福宁先生:1964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华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上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上海农商银

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2017

年 2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叶建芳女士:1966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

利亚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历任上海

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等职;2017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范从来先生:1962 年 9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

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历任南京大学经济系主任、商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

学科处处长、经济学院院长、商学院常务副院长、校长助理。2020 年 4 月起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晓春先生:1959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国际业务部信贷

科科长、信贷部经理、营业部副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香港分行副总经理、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香港

分行总经理、浙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等职。2020 年 4 月起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兰奇先生:1956 年 6 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顾问、上海通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监

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金融管理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萍

乡市分行副行长、招商银行总行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证券部副总经理、招银证

券公司副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人事部、发展研究部、商人银行部、招银国际金

融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总行办公室主任、招商银行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等职。2020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

会共召开会议 9 次,其中现场会议 5 次,通讯表决会议 4 次,听取报告 18 次,

审议通过议案 76 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 34 次,听取、审议各项议案报

告 108 项。

    2020 年,我们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会议,参与

公司新三年战略的研讨,能够根据各自所擅长,为公司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对公

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特别是关系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宏观形势分析、风控、

创新等方面,并且能够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姓名             数            次数           次数            数                  席会议

      侯福宁            9              9              0              0                     否

      叶建芳            9              9              0              0                     否

      范从来            7              7              0              0                     否

      刘晓春            7              6              1              0                     否

       兰奇             7              7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战略发                                                             消费者    金融廉
                             风险管    审计    关联交       提名与    金融科
    独立董     展与投                                                             权益保    洁与伦
                             理委员    委员    易控制       薪酬委    技管理
    事姓名     资管理                                                             护委员    理委员
                              会        会     委员会       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会          会

    侯福宁      8/8           6/6          -    1/1          3/3           -        1/1         1/1

    叶建芳       -            6/6      6/6      3/3          2/2          1/1        -            -

    范从来      6/6            -       5/5       -           2/2           -         -          1/1

    刘晓春      6/6           5/5          -    3/3           -           3/3        -            -

     兰奇        -             -       5/5      3/3           -           3/3       1/1           -

    注:上述数字为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独立董事范从来、刘晓春出席了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叶建芳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1 次。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 2020 年 3 月 27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

发表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部分关

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独立意见》、《关于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集团授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总监、总裁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 2020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发

表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3. 2020 年 8 月 27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发

表了《关于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集团授信的独立意见》、《关于高级管理

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4. 2020 年 11 月 10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

发表了《关于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独立意见》。

    (三)调研培训及多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20 年,我们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材料,深入了解

议案情况;全年共收取公司经营信息简报 12 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

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研讨会,同业交流调研,深交所、省证监局及上市公司协会

各类培训,了解国内外金融形势和最新监管政策,进一步提升履职效率;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四)2020 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20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

司全年经营管理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督

促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

进行认真的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

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认真学习中国银保监

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断提高履

职能力。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关注媒体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公司,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发生。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加强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的沟通,持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水平,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侯福宁、叶建芳、范从来、刘晓春、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