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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2-03-2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苏州银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
是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授信、资产转移、提供
服务等业务事项。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授信类关联交易指
银行机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关联方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
偿、支付责任作出保证,包括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
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保函、贷款承诺、证券
回购、拆借以及其他实质上由银行机构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外业务等;资产转移
类关联交易包括银行机构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买卖,信贷资产
及其收(受)益权买卖,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等;服务类关联交易包括信用评
估、资产评估、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审计服务、技术和基础设施服
务、财产租赁以及委托或受托销售等。
    2022 年 3 月 25 日,苏州银行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额度基本情况
    预计额度有效期为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在预计额度内,由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对其授权范围内对关联方及其关
联体的具体申请额度进行审批,预计额度在关联方及其关联体之间可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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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公司对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为授信类和非授信类,
业务类型及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一)授信类
      1、关联方(法人及关联体)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序                                            2021 年审批    2021 年交易     2022 年预计
                   关联方
号                                               额度           余额            额度
1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347,000.00     171,885.24      550,000.00
     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
2                                               109,071.45      27,816.45      250,000.00
     其关联体
3    盛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1                60,000.00      66,000.00      158,000.00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
4                                               216,000.00      88,847.22      130,000.00
     联体
5    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114,987.50      88,712.50      120,000.00
6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50,000.00      19,600.00      100,000.00
7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100,000.00      50,000.00      100,000.00
8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28,000.00      47,494.28      330,000.00
9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00,000.00
                     合计                     1,325,058.95                   1,838,000.00
    注 1:2021 年公司向盛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授信 60,000 亿元,授信余额 66,000
万元,超出部分 6,000 万元为贴现余额,占用承兑行的同业授信额度而非关联方的授信额度。



      2、关联方(商业银行)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序                                            2021 年审批    2021 年交易     2022 年预计
                   关联方
号                                               额度           余额            额度
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0      40,211.55      600,000.00
2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0      20,020.00       70,000.00
3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000.00            0.00      42,000.00
4    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46,000.00            0.00      46,000.00
5    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22,500.00       50,000.00
6    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000.00            0.00      46,000.00
7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21,652.00       50,000.00
                     合计                       904,000.00                     904,000.00



      3、关联方(担保公司)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关联方                2021 年审批额   2021 年交易余     2022 年预计额度


                                          2
号                                       度             额
                                                                   担保类预计额度:
1    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1         60,000.00       3,971.50
                                                                       100,000 万元
                                                                   担保类预计额度:
2    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         95,000.00      22,698.00
                                                                       100,000 万元
    注 1: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原名苏州市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担保额度 10 亿
元,分离式保函额度 9 亿元。该 10 亿元担保额度用于为公司授信客户提供担保的限额;该
9 亿元分离式保函额度纳入上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的授信额度内。
    注 2:对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额度 10 亿元,分离式保函额度 8 亿元。该 10
亿元担保额度用于为公司授信客户提供担保的限额;该 8 亿元分离式保函额度纳入上述苏州
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的授信额度内。


      4、关联自然人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公司对关联自然人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单户不超过
1,000 万元。
      5、关联集中度情况
      根据上述预计情况,公司 2022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各项
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公司对所有关联方预计授信金额合计 185.8 亿元,占 2021
年末资本净额 374.6 亿元的 49.6%,占比未超过 50%的监管限额要求。公司关联
方预计授信最大集团客户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预计授信金额为
55 亿元,占 2021 年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14.7%,占比未超过 15%的监管限额要
求。关联方预计授信最大单一客户为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金额
为 33 亿元,占 2021 年末资本净额的 8.8%,占比未超过 10%的监管限额要求。
      (二)非授信类
      2021 年,公司对关联方服务类预计额度 8,000 万元,单户不超过 3,000 万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人民路 3118 号国发大厦北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林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
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3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1,606.40 亿元
和 1,715.98 亿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94.46 亿元和 49.53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8.35 亿元和 7.17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股本
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 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下同)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
险额度)为 55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基金产品,
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同业拆借、二级资本债、一般
金融债、两融资产收益权回购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沧浪区杨枝塘路 116 号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建筑和装饰材料、设备贸
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865.53 亿元
和 884.60 亿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62.14 亿元和 44.92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6.00 亿元和 4.51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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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
括低风险额度)为 25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三)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 999 号现代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钱晓红
    注册资本:252,500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科技开发,销售数码产品,物资仓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302.11 亿元和 331.91
亿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20.83 亿元和 53.88 亿元;净利
润分别为 9.41 亿元和 30.94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
低风险额度)为 13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用于银团贷款、流动资
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
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四)盛虹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5
    注册地址:吴江区盛泽纺织科技示范园
    法定代表人:唐俊松
    注册资本:74,445.59 万元
    经营范围:丝绸面料、纺织面料、服装、染整、印花、后整理加工;普通货
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
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
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品、服装、纺织原料销售;研究
开发纺织原料新产品;农产品的研发;种植蔬果、养殖水产品及其销售;对本集
团内供热和热电、污泥焚烧(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批发及零售;生产流程、
工段外包服务;企业管理、管理咨询、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85.32 亿元和
93.56 亿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 9 月末,营业收入分别为 39.25 亿元和 36.19 亿
元;净利润分别为 5.57 亿元和 3.57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盛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
为 15.8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五)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宝带东路 38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天晓


                                      6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教育、旅游产业及其他产业投资;企业管理;
国内贸易;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服务;销售:黄金、黄金饰品、
工艺品、有色金属材料;下设分支机构经营国内外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
及发布;房地产开发经营。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69.31 亿元
和 282.34 亿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 9 月末,营业收入分别为 170.25 亿元和 148.13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4.95 亿元和 3.34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预
计额度 25000 万元)为 12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投行额度、短期流贷、
项目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中期流贷、全额保证金银票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六)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
    法定代表人:沈彬
    注册资本:4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
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
办理许可证后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
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承包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
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


                                      7
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113.74 亿元
和 2,265.91 亿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1,529.12 亿元和
1,398.24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64 亿元和 127.33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的母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
度)为 10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七)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财税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顾春浩
    注册资本:8 亿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针纺织品、百货的销
售。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306.72 亿元
和 371.49 亿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302.92 亿元和 262.77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2.93 亿元和 15.77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
险额度)为 10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8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八)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265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张水男
    注册资本:20 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
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12.95 亿元和 261.27
亿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6.7 亿元和 7.6 亿元;净利润分
别为 2.9 亿元和 3.4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
33 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票、同业借款、同业拆借、一般金
融债、银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证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九)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沭阳县宿沭一级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魏建文


                                     9
    注册资本:10,6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38.28 亿元和 43.91
亿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1.61 亿元和 1.64 亿元;净利润
分别为 0.52 亿元和 0.59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
额度)为 4.2 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苏省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东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魏建文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12.94 亿元和 14.77
亿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0.45 亿元和 0.54 亿元;净利润
分别为 0.09 亿元和 0.13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


                                    10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
额度)为 4.6 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一)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泗洪县人民路东侧洪泽湖路南侧泗洪金融街 3 幢 101 室
    法定代表人:宋江汉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
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1 年末和 2020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14.77 亿元和 13.91
亿元;2021 年度和 2020 年 12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0.50 亿元和 0.42 亿元;净利
润分别为 0.13 亿元和 0.11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
额度)为 4.6 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二)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11
    注册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泰山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军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11.52 亿元和 12.25
亿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0.36 亿元和 0.43 亿元;净利润
分别为 0.07 亿元和 0.08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
额度)为 5.0 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注册资本:1,154,445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
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
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
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


                                    12
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
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3,378.93 亿
元和 25,826.11 亿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520.26 亿元和 637.71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50.66 亿元和 196.94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的关联方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 60 亿元,业务品种:同业理财业务、同业
存单、商业银行金融债投资。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四)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季颖
    注册资本:180,752.67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
借记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
查、咨询、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1,438.18 亿元
和 1,614.01 亿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41.95 亿元和 46.46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0.01 亿元和 12.99 亿元。


                                      13
    关联关系:公司主要股东参股的法人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对该公司授信额度 7 亿元,其中商业银行金融债、二级资本债和永
续债业务合计授信额度 3 亿元。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五)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注册资本:689,0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2,759.53 亿元
和 2,952.92 亿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75.27 亿元和 57.14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9.51 亿元和 13.65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职的法人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 5 亿元,业务品种:
金融债、二级资本债、同业存单、同业存放、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票据回购、债
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外汇即期交易、结售汇交易、国内信用证议付、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衍生品交易。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14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六)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楼
    法定代表人:洪伟
    注册资本:17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分别为
39.32 亿元和 36.42 亿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6.53 亿元和
6.32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2.60 亿元和 2.40 亿元。
    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2 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 10 亿元,业务品种:
基金业务、质押式回购。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
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七)关联自然人
    1、公司内部人,即公司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经中国银保监会
核准任职资格的区域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公司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
他人员及其近亲属。
    2、公司的主要自然人股东,即持有或控制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其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应与该自然人股东持
有或控制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
    3、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


                                      15
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公司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
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上述 1、2、3 所述人士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
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5、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或监管机构及公司依法认定的其他自
然人。
    6、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
形之一的自然人。
    7、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商业银行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
商业银行利益对其有倾斜的自然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的常规业务,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价格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业交易的条件开展
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
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
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
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
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针对上述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执行了以下核查程
序:
    1、审阅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材料、会议决议;
    2、审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材料、会议
表决单、会议决议;


                                    16
    3、审阅关联方基本信息资料;
    4、审阅苏州银行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以及独
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事项,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
了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并已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项议案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
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
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相关内部制度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苏州银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17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晓               王玲玲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