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1 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因本行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根据《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预案的议案》,本行采取 由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即自 2022 年 6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本行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拟用于增持本行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本行 领取薪酬总额(税后)的 15%,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 205.91 万元。 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本行股份 53.38 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0.0146%,增持金额合计 328.22 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 6.00 元至 6.76 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上述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行股份 184.37 万股,占本 行总股本的 0.0503%。 3.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稳定股价措施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1. 增持主体:董事长王兰凤女士,执行董事、行长赵琨先生,执行董事、 副行长王强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张小玉先生,董事张姝女士, 副行长张水男先生,副行长魏纯女士,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李伟先生,行长助理 任巨光先生,风险总监后斌先生,财务总监陈洁女士。 2. 本次增持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行股份 130.99 万股,占本行 总股本的 0.035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行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8)。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之日,相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本行股份 53.38 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0.0146%, 增持金额合计 328.22 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 6.00 元至 6.76 元。具体 情况如下: 增持前持股 已增持数 增持后持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元) 数量(股) 量(股) 数量(股) 1 王兰凤 董事长 11,000 100,000 111,000 604,500.00 2 赵 琨 执行董事、行长 11,000 100,000 111,000 608,761.20 3 王 强 执行董事、副行长 25,300 80,000 105,300 482,000.00 执行董事、副行长兼 4 张小玉 36,300 60,000 96,300 363,300.00 首席信息官 5 张 姝 董事 17,050 300 17,350 1,812.00 6 张水男 副行长 561,000 27,000 588,000 180,900.00 7 魏 纯 副行长 - 30,000 30,000 181,300.00 8 李 伟 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 27,500 40,000 67,500 240,000.00 9 任巨光 行长助理 23,430 34,000 57,430 216,580.00 10 后 斌 风险总监 575,300 32,500 607,800 202,600.00 2 11 陈 洁 财务总监 22,000 30,000 52,000 200,400.00 合计 1,309,880 533,800 1,843,680 3,282,153.20 根据本行《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相关增持主体承诺的增持金额已完 成,满足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的条件,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已实 施完毕。 四、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主体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出售本次增持的股份,并严格 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股份买卖、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行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本行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本行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 (四)本行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 除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过程中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13 日,本行另有部分行级干部、中层管理人员(总行部 室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及其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以自有资金从二级 市场买入本行股票 437.19 万股,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 5.84 元至 6.79 元, 上述人员确认本次股票交易均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本次买入事项不涉 及根据本行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方案》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 3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