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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10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6
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于2023年2月6日以书面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9
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13人,
亲自出席董事11人,张姝董事、叶建芳董事通过视频的方式接入,委托出席2人,
闵文军董事委托钱晓红董事表决,刘晓春董事委托侯福宁董事表决。会议由王兰
凤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崔庆军、赵琨、王强、张小玉、张统、钱晓红、李建其、张姝为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其中,崔庆军、赵琨、王强、

张小玉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张统、钱晓红、李建其、张姝为股东董事候选人。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晓春、范从来、兰奇、李志青、陈汉文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行已根据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进行公示及提示上述公示

反馈意见渠道。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赵琨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因年龄原因,王兰凤女士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董事长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职务。为保证本行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本行章程相关规定,同意推举执行董事、行长赵琨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且其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

准之日为止。

    本议案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苏州银行大厦召开本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

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9 日




    附件:本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庆军先生:1972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党委书记。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党委宣传与群工部副部长兼团委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

源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相城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信

用卡中心南宁运行中心主任,上海银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银行党委委员、副行

长、工会主席。

    崔庆军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琨先生:1967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

行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经常项目管理科科长、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

昆山市支行行长、党组书记,外管局昆山市支局局长,苏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董事长、总裁,2018 年 6 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2018 年 9 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

行长。

    赵琨先生持有本行股份 111,000 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强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执行董事、副

行长。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国际部和营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行长,中国

农业银行苏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昆山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分行党

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

记、行长,2018 年 9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王强先生持有本行股份 105,300 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小玉先生:1969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行执行董事、

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历任深圳发展银行信息科技部核心应用开发室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系

统测试室经理、副总经理、副主管(主持工作)、主管(总经理),平安银行总行信息科技部

主管(总经理),本行行长助理,2014 年 12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

    张小玉先生持有本行股份 96,300 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统先生:1971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律师职业资格,现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苏州市民卡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历任苏州丝绸印花厂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成品车间主任、江苏

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项目经理、高级经理、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部副经理、经理、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部风险控制部经理、苏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副总经理,苏州市民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

    张统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本

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钱晓红女士:1969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股东董事、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历任苏州大学财经学院教师、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苏州

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酒店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副总裁、总裁、董事长、苏州工业

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等职。2021 年 9 月起任本行股东董事。

    钱晓红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

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建其先生:1964 年 3 月出生,中专学历,助理经济师,现任本行股东董事、沙钢集

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工商银行张家港

分行会计、主任、副行长,工商银行太仓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工商银行苏州分行副总经理,

平安银行张家港支行行长,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公司财务总监、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21 年 2 月起任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建其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与

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姝女士:1965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本行股东董事、吴中集

团副总裁。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副行长、中国银行苏州吴中支行行长、中国银行

苏州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等职。2016 年 7 月起任本行股东董事。

    张姝女士持有本行股份 17,350 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

系外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晓春先生:1959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独立董事、上海新

金融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研究院副院长。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国际业

务部信贷科科长、信贷部经理、营业部副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

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香港分行副总经理、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期间分管财务会计

部、资产负债部)、香港分行总经理、浙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等职。2020 年

4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

    刘晓春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范从来先生:1962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现任本

行独立董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主任。历任南京大学经济系主任、商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学科处处长、经济学院院长、

商学院常务副院长、校长助理等职。2020 年 4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

    范从来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兰奇先生:1956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独立董事、上

海通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监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金融管理处副处长、中国人

民银行江西省萍乡市分行副行长、招商银行总行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证券部副总经理、招

银证券公司副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人事部、发展研究部、商人银行部、招银国际金融有限

公司总经理及总行办公室主任、招商银行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通联支付网络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等职。2020 年 4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

    兰奇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李志青先生:1975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
主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常务

副主任、上海论坛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经济学系党支部宣传委员、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

秘书长、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主任、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绿色金

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

    李志青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

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汉文先生:1968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南京审计大学教授,政府审计

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讲座教授,中国会计学会英文会刊 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中国会计评论》,CJAS)联合主编,中国审计学会会刊《审

计研究》、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等期刊编委。历任厦门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研究生

院副院长、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主任等,外经济贸易大学校二级教授、校特聘教授、惠

园特聘教授、国际商学院一级教授。

    陈汉文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