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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州银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28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0
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 9:15-15:00。

    (二)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苏州银行大厦)。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行行长赵琨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84,258,221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55,893,833 股的 42.948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91,745,929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84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92,512,292 股,占本行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42%。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江苏新天伦律师事

务所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崔庆军、赵琨、王强、张小玉、张统、钱

晓红、李建其、张姝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刘晓春、范从来、兰奇、李志青、陈汉文为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选举孟卫元、丁建国、顾春浩为本行第五届监事

会股东监事。


    (四)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选举侯福宁、陈志、叶建芳为本行第五届监事会

外部监事。

    以上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                            表决结果
                                                     股份总数比例
  1.00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崔庆军                 1,386,503,847        93.4139%         通过
  1.02     赵琨                   1,386,897,896        93.4405%         通过
  1.03     王强                   1,375,455,510        92.6696%         通过
  1.04     张小玉                 1,374,596,806        92.6117%         通过
  1.05     张统                   1,386,386,729        93.4060%         通过
  1.06     钱晓红                 1,378,484,125        92.8736%         通过
  1.07     李建其                 1,386,386,722        93.4060%         通过
  1.08     张姝                    1,380,369,983       93.0007%         通过
  2.00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刘晓春                  1,388,554,737        93.5521%        通过
  2.02     范从来                  1,386,310,441        93.4009%        通过
  2.03     兰奇                    1,386,942,740        93.4435%        通过
  2.04     李志青                  1,389,965,161        93.6471%        通过
  2.05     陈汉文                  1,389,810,736         93.6367%       通过
  3.00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3.01     孟卫元                  1,390,056,277        93.6533%        通过
  3.02     丁建国                  1,389,965,163        93.6471%        通过
  3.03     顾春浩                  1,389,965,261         93.6471%       通过
  4.00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4.01     侯福宁                  1,390,056,276        93.6533%        通过
  4.02     陈志                    1,389,965,160        93.6471%        通过
  4.03     叶建芳                  1,389,579,563        93.6211%        通过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以下议案的投票情况进

行单独计票,投票情况如下:


                                       3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                             表决结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00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崔庆军                 856,738,517          89.7585%         通过
  1.02     赵琨                   857,132,566          89.7998%         通过
  1.03     王强                   845,690,180          88.6010%         通过
  1.04     张小玉                 844,831,476          88.5110%         通过
  1.05     张统                   856,621,399          89.7462%         通过
  1.06     钱晓红                 848,718,795          88.9183%         通过
  1.07     李建其                 856,621,392          89.7462%         通过
  1.08     张姝                   850,604,653          89.1159%         通过
  2.00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刘晓春                  858,789,407         89.9734%         通过
  2.02     范从来                 856,545,111          89.7382%         通过
  2.03     兰奇                   857,177,410          89.8045%         通过
  2.04     李志青                  860,199,831         90.1211%         通过
  2.05     陈汉文                  860,045,406         90.1050%         通过
  3.00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3.01     孟卫元                 860,290,947          90.1307%         通过
  3.02     丁建国                 860,199,833          90.1211%         通过
  3.03     顾春浩                  860,199,931         90.1211%         通过
  4.00     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4.01     侯福宁                 860,290,946          90.1307%         通过
  4.02     陈志                   860,199,830          90.1211%         通过
  4.03     叶建芳                 859,814,233          90.0807%         通过
    注:本行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林晓莉律师、郭家骥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
(二)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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