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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安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01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科安达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经审阅本次会议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
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拟聘任的总经理张帆、副总经理王
涛、副总经理吴海峰、副总经理郑捷曾、财务负责人农仲春、董事会秘书郭泽珊
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刘建军、郭雪青、吴萃柿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