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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安达: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雪青)2020-04-15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在2019年的履职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
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自2017年3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
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况会议材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19年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阅读了公司发放和提供的相关会
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交流了意见,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19 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0次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会议

 郭雪青     独立董事          10          0           0                否

(二)2019 年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次数                        3 次

         姓名                 职务            应列席次数           未列席次数

      郭雪青                独立董事              3                    0

   报告期内,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
  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19年度公司内部内控、
  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届次             时间              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
 1                          2019年1月30日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
 2                          2019年6月24日 关于关联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
             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
 3                          2019年7月26日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七次会议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19年度,本人充分利用会议机会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同时也不定期的安排时间去公司现场检查、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财务等状况,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治理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
  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时,
  本人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培训学习情况

       2019年度,本人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3、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0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郭雪青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