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提供担保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 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建军 吴萃柿 郭雪青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