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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安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05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科安达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二、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为了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与银行外
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
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在不超过800
万欧元额度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刘建军、郭雪青、吴萃柿
                                                        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