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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安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31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科安达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科
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
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
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建军                     郭雪青                     吴萃柿




                                              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