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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安达: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众华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众华所在担
任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
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众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
长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
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众华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众华所成立于 1985 年 9 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
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众华所总部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相继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
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在人力资源、项目
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
为客户提供全国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业务资质:众华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

    人员信息:截至 2020 年末,众华所合伙人 44 人,注册会计师 331 人,其中从事
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293 人。

    业务信息:众华所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46,849.1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8,993.2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738.41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8,717.23 万元,
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2,316.49 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75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 113 家。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和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等。众华所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审计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
家数 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所自 2004 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
计赔偿限额 2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众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项目合伙人):郝世明,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2 年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闻泰科技、顺博合金、海晨物流。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
在企业改制上市、企业重组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决算审计及其他专
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龚小寒,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 年在本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科安达、远望谷。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集团的
审计工作,特别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企业重组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
富经验。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戎凯宇,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合伙人,199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业务,1988 年 8 月至 2000 年 10 月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职,任部门经理。曾签署
第一百货(现更名为“百联股份”600631)、邮通设备(现更名为“上海普天”600680)、
众城实业(现更名为“万业企业”600641)及外高桥(600648)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报告。2000 年 10 月至今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为合伙人。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系同济科技(600846)、耀皮玻璃(600819)、焦点科
技(002315)、全筑股份(603030)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2015 年开
始负责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近三年复
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累计 42 家,具有相应地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郝世明、龚小寒,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戎凯宇,近三年未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众华所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郝世明、龚小寒,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戎凯宇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
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众华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
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
事会提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情况: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
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情况: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审计工
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众华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继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多方面
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众华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4、监事会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
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