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4-3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科安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颜丙涛 联系电话:0755-23934001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晓斌 联系电话:0755-239340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仅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
是
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无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不适用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是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3 月 23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管理,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东、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的规范性要求
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郭丰明、张帆、公司
其他股东郭泽珊、林秋萍、深圳达邦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陈楚华、陈旭然、深圳众微首润智能装备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弘陶嘉信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郑捷曾、醴陵众微创新创业投 是 不适用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娟璇、张辉勇、王
涛、陈柯、李荔、施美晶、杨琼华、郭克家、张海轩、
龚宇光、张文英、周琴、上海游马地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黄同林、张树清、诸梓文等及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二、关于实施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实施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是 不适用
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包括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
条件、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和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
序。
三、发行人各主体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涉及回购股
份、赔偿损失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郭丰明、张 是 不适用
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
披露重大违规涉及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四、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
意向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郭丰明、张帆及公司 是 不适用
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郭泽珊关于所持股份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及
是 不适用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关于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本次发行上市后
的股利分配政策、上市后三年内的分红回报计划的相
关承诺。
七、公司各主体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各主体关于未能履行关于稳定股价承诺、关
是 不适用
于股份回购与赔偿承诺、关于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意向承诺的相关约束措施。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
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 是 不适用
东和实际控制人郭丰明、张帆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九、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是 不适用
制人郭丰明、张帆向公司出具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十、关于公司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郭丰明、张帆关于公
是 不适用
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事项所出具的相关
承诺。
十一、关于公司租赁房产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郭丰明、张帆关于如
因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房产涉及的法律瑕疵而导致该
是 不适用
等租赁房产被拆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
者出现任何纠纷,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事项所出具
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2020 年 9 月,单奕敏因工作变动,不再
负责科安达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
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长城证券委派颜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丙涛先生接替单奕敏先生担任科安达
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本更已于
2020 年 9 月公告。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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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丙涛 孙晓斌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