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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安达: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07122021-07-13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同意增加成都科安达
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
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
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用于实施 “成都自动化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
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11.49
元,募集资金总额 50,647.9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198.92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 45,449.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 780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额(万元)

    1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7,809.00          7,809.00

    2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8,929.00         18,929.00

    3    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           8,574.00          8,574.00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137.00          5,137.00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5,449.00         45,449.00




二、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1、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背景和原因
    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到 2025 年,成渝地
区双城经济圈将基本建成“轨道上的双城经济圈”,轨道交通总规模达到 10000
公里以上,其中铁路网规模达到 9000 公里以上。根据成都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
线网规划优化工作,成都远期线网规划由 36 条线路组成,总长约 1666 公里。西
部区域的轨道交通发展良好,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计划建设计轴系统、信号
监测防雷分线柜、道岔融雪系统的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及自动化组装线来提高产
能,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加快新产品的产业化推广,为公司贡献新的利润增长点。
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管理,公司在综合考虑实施“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所涉及的地方政策、人才情况、行业生态、沟通成本等相关要素后,为就近配套
重要客户,强化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协同效应,降低运输成本,推动业务发展,
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新增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
公司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
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购置办公用房作为实施场所。
除此以外,“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
变化。后续若需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项目名称                       新增前                                  新增后

                                          拟使用募集资                            拟使用募集
自动化生      实施主体      实施地址                       实施主体    实施地址
                                             金(万元)                           资金(万元)
产基地建
                                                          珠海科安达     珠海     13,929.00
 设项目      珠海科安达        珠海          18,929.00
                                                          成都科安达     成都      5,000.00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向
全资子公司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 “成都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
    成都科安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6MA6AH4B43K

法定代表人:             苏晓平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 年 7 月 7 日

住所:                   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龙大道 1166 号 7 栋 2 单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

                         造;安防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智

                         能控制系统集成;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铁路

                         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

                         及部件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城市公共交通;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成都科安达、保荐机构和银行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相应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实缴注册资本,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依托项目实
施地点的市场优势和产业优势,有利于吸引高端技术人才、争取政策支持,推动
募投项目的实施,开拓市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西部业务开
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增加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自动化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
铁产业园)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
安达实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的相关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与募投项目推进速度,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新
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
资本的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
注册资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
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科安达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长城证券对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