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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安达: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2021-07-1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科
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科安达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
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40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11.49 元,募集资金总
额 506,479,2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1,989,2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54,49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 78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1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7,809.00            7,809.00
 2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8,929.00           18,929.00
 3       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                    8,574.00            8,574.00
                 开发项目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137.00            5,137.00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5,449.00             45,449.00

     二、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到 2025 年,成渝地
区双城经济圈将基本建成“轨道上的双城经济圈”,轨道交通总规模达到 10,000
公里以上,其中铁路网规模达到 9,000 公里以上。根据成都新一轮城市轨道交
通线网规划优化工作。成都远期线网规划由 36 条线路组成,总长约 1,666 公里。
西部区域的轨道交通发展良好,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计划建设计轴系统、信号
监测防雷分线柜、道岔融雪系统的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及自动化组装线来提高产
能,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加快新产品的产业化推广,为公司贡献新的利润增长
点。为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管理,公司在综合考虑实施“自动化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所涉及的地方政策、人才情况、行业生态、沟通成本等相关要素后,
为就近配套重要客户,强化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协同效应,降低运输成本,推
动业务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新增成都科安达智
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募投项
目的实施地点,并购置办公用房作为实施场所。除此以外,“自动化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后续若需履行相关备案
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项目名称                     新增前                                新增后
                 实施主       实施   拟使用募集                               拟使用募集
                                                    实施主体      实施地址
自动化生产基        体        地址   资金(万元)                             资金(万元)
 地建设项目      珠海科                             珠海科安达       珠海         13,929.00
                              珠海      18,929.00                                  5,000.00
                   安达                             成都科安达       成都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向
全资子公司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 “成都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
    成都科安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6MA6AH4B43K
法定代表人:      苏晓平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 年 7 月 7 日
住所:            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龙大道 1166 号 7 栋 2 单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专用设备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智能仪
                  器仪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轨道交通通信信号
                  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新兴能
                  源技术研发;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轨道交
                  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安防设
                  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铁路运输
                  基础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成都科安达、保荐机构
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相应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和管理。

    四、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依托项目实施
地点的市场优势和产业优势,有利于吸引高端技术人才、争取政策支持,推动
募投项目的实施,开拓市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西部业务
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审批程序

    科安达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增加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项目公司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
铁产业园)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
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独立董事也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科安达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拟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颜丙涛              孙晓斌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