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9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
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
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
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5,000.00 万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当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
控股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任何的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在对外
担保方面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并充分
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建军 郭雪青 吴萃柿
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