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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安达: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01-2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科安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颜丙涛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晓斌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颜丙涛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
记录、签到表、公告等;
(2)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3)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
况;
(4)与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部门任职人员资料、内部审计制度、内部
审计部门出具的历次内部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对外投资交易记录;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
(5)与内审部门人员、财务部人员、董事会秘书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
记录、签到表等;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材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
(4)与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抽查信息披露内部审批流程,了解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取得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与财务人员沟通,询问公司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及审议对外担保的内部流程等;
(3)查阅公司三会文件、关联方清单、重大关联合同。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注
务                                                           1)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注:2020年10月22日,科安达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安达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不超过5,000万
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24个月,详见公告2020-070。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
(2)查阅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决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
(3)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
始凭证;
(4)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方向及
合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了解业绩情况;
(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3)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了解业绩经营情况、公司所可能面临的风险
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做出的承诺函;
(2)查阅公司半年报、季报、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3)询问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承诺的履行情况;取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变动的说明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等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
(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颜丙涛                 孙晓斌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