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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安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
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年度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已经建立了适合当前公司生产
经营实际情况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审查之前,公司经营层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
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同时对公司的基本生产经营
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
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
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
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治理。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表
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众华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六、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增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将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含)。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
上市的条件。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因此,我们同意该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刘建军、郭雪青、吴萃柿
                                                         2022年4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建军                     吴萃柿                     郭雪青




                                                时间: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