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18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
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本年度共召
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部分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董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
起到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分别为: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1 2022-1-18 1 关于公司拟注册分公司并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年第一次会议
1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4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 2022-4-26
年第二次会议 5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3 2022-5-18 1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年第三次会议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案
4 2022-8-17
年第四次会议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5 2022-10-24 2 关于向子公司融资提供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年第五次会议
3 关于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6 2022-12-26 2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年第六次会议
的议案
3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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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从切实保护中
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
状况,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
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
体监督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
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2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
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
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
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
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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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
要求,与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
民支行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牛支行五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
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
定,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原则,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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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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