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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安达: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12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国际创新中
  心 C 座 15 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丰明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1,215,0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3.07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11,150,06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3.03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5,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369%。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65,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5,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369%。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1,194,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9%;

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权 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244%;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147%;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0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1,194,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9%;

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权 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244%;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147%;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0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1,194,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9%;

反对 2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244%;反对 2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7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1,194,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9%;

反对 2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244%;反对 2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7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1,194,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9%;

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权 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244%;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147%;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08%。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1,195,2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2%;

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5853%;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1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1,194,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9%;

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权 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244%;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147%;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08%。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选举郭丰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194,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68.979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郭丰明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2、《选举张帆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194,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68.979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张帆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3、《选举郭泽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194,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68.979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郭泽珊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4、《选举郑捷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208,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0.479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郑捷曾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5、《选举王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208,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0.479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王涛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6、《选举苏晓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208,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0.479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苏晓平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选举王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208,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0.477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王宁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2、《选举张汉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208,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0.477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张汉斌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3、《选举王千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208,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0.477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王千华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01、《选举郑屹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204,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84.333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郑屹东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0.02、《选举肖泽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204,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84.333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肖泽玲女士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8、9、10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郭丰明先生、张帆女士、郭泽珊女士、
郑捷曾先生、王涛先生、苏晓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宁

先生、张汉斌先生、王千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郑屹东先生、

肖泽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邹晓冬、王霏霏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