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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杰股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7-01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总股本 69,4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16,024.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38,933,400 股。如在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466,7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48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1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9,466,7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8,933,4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7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0 年 7 月 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
       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
       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7 月 7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序号        类别                                    本次变动增加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100,000     75.00      52,100,000      104,200,000        75.00
 2     无限售流通股份      17,366,700     25.00      17,366,700      34,733,400         25.00
 3         总股本          69,466,700     100.00     69,466,700      138,933,400      100.00
           注:以上股份的变动情况以权益分派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38,933,400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年度每股
收益为 1.08 元/股。
    2、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成君,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均、曾宪之、王凯、刘晓勇、
张彩虹、刘志勇,股东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博展
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和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4.60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
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34.60 元/股调整为 16.94 元/股。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 10 号
    咨询联系人:何淑恒
    咨询电话:0756-6255818
    传真电话:0756-6255819
    十、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