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2021-03-13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针对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
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
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在《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部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被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即
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
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即 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期间,共计 24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前述人员
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合计买入股数 合计卖出股数
序号 姓名 买卖期间
(股) (股)
1 周童 2020/8/21-2020/9/11 16,100 20,100
2 方应堂 2020/10/16-2020/10/16 0 400
3 艾云东 2020/8/26-2020/8/27 200 200
4 丛昊 2020/12/21-2021/2/5 1,900 1,100
5 李敬 2021/1/20-2021/1/29 200 200
6 单西万 2020/9/4-2021/2/19 3,200 3,800
7 朱礼平 2021/1/27-2021/2/2 200 0
8 王林春 2021/1/29-2021/1/29 300 0
9 吴小芬 2020/9/8-2021/1/22 1,500 1,200
10 戴锦新 2021/1/21-2021/1/21 600 0
11 刘雄明 2020/9/2-2020/10/9 1,100 1,600
12 骆韬 2021/1/19-2021/1/25 300 300
13 潘冬 2020/8/24-2021/2/9 3,200 2,700
14 卢京 2020/8/21-2021/1/4 2,200 2,200
15 罗红伟 2020/8/24-2020/8/27 200 400
16 谢福生 2020/8/27-2020/9/2 500 500
17 甘小燕 2020/8/25-2020/10/12 1,100 1,100
18 曾现军 2020/8/21-2020/10/12 200 300
19 卢建华 2021/1/20-2021/2/5 1,400 0
20 庄碧毫 2021/1/5-2021/2/22 500 500
21 贺黎恒 2021/1/28-2021/2/5 300 0
22 李晓刚 2021/2/2-2021/2/5 100 100
23 肖高博 2021/2/5-2021/2/10 2,300 0
24 陈诗印 2020/11/19-2020/11/19 0 4,400
经与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本人确认,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于对二
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其中,庄碧毫女士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
卖出 200 股股票的行为,但其所获信息有限,经与其本人确认并综合交易数量、
交易金额等要素判断,不存在利用本次内幕信息获取非法利益的情况。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即 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期间,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