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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并发布的新
租赁准则。
   公司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
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
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
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涉
及影响公司业务的范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
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