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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杰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4-2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博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针对博杰股份截
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7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股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3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4.60 元,共
计募集资金 60,088.7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308.8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4,779.96 万元,已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34.06 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52,245.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
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
     专款专用。

          2020年2月1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路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前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46653700000778                 54,779.96                     16.87
珠海市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207850200828                           -                196.51
珠海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1628453                                     -              5,242.58
珠海人民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353101040033945                             -                    23.26
珠海香洲支行
               合   计                               --                    54,779.96               5,479.22
         注 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 2,534.06 万元,为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已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前
     支付完毕。
         注 2:除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5,479.22 万元外,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余额 23,044.00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相符,不存在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2、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
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2.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
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
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研发中心项目”的目的是建立自己的研
发中心,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实力,进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企
业的长期持续发展。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利益,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效益。

    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补充营运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
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
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
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
照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
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8,523.22
万元,其中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5,479.22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23,044.00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
未完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
时披露。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1〕3-201 号《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博杰股份董事会编制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杰股份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杰股份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廖 禹                         王 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2,495.9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4,789.9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20 年:22,973.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21 年 1-3 月份:1,816.5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与募集后承诺    期(或截止日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项目完工程
                                                                                                                                                  额          度)

     自动化测试设备     自动化测试设备
 1                                             23,877.92       23,877.92        8,876.33       23,877.92       23,877.92           8,876.33      -15,001.59         2023 年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自动化组装设备     自动化组装设备
 2                                              7,694.81        7,694.81        2,672.01        7,694.81        7,694.81           2,672.01       -5,022.80         2023 年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8,673.17        8,673.17        1,241.69        8,673.17        8,673.17           1,241.69       -7,431.48         2023 年

 4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12,000.00       12,000.00       11,999.89       12,000.00       12,000.00          11,999.89       -0.11(注)         不适用
                 合计                          52,245.90       52,245.90       24,789.92       52,245.90       52,245.90          24,789.92      -27,455.98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 0.11 万元,为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开户银行扣减的开户费、账户管理以及转账手续费。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1     自动化测试设备建设项目               不适用                     注1                   注1                 注1                注1                           不适用


 2     自动化组装设备建设项目               不适用                     注2                   注2                 注2                注2                           不适用

 3     研发中心项目                         不适用                     注3                   注3                 注3                注3                           不适用

 4     补充营运资金                         不适用                     注4                   注4                 注4                注4                           不适用
           注 1:自动化测试设备建设项目的达产期为 4 年(含基础建设期 1.5 年),预计 2023 年达到可使用状态,目前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实现效益;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为 4,491.62 万元;
           注 2:自动化组装设备建设项目的达产期为 4 年(含基础建设期 1.5 年),预计 2023 年达到可使用状态,目前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实现效益;依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该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为 1,386.77 万元;
           注 3:研发中心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实施后可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注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