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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15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
1 号厂房 1 楼董办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成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陈龙先
生、刘家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
案》;
    1.01 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26,000,000.00 元,发行数量为
5,260,000 张。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02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
年1.6%、第五年2.5%、第六年3.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03 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2.17 元/股。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
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04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0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526,000,000.00 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T-1 日)登记在
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3.765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
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39,688,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
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5,259,951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91%。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
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2)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975”,
配售简称为“博杰配债”。
    原股东持有的“博杰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
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
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4)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
码为“072975”,申购简称为“博杰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11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0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3.7655 元可转债的比例,
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2)优先配售缴款日期
    原股东优先配售缴款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T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负责
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相关项目实施主体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
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
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