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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杰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4-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博杰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虎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雄海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是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大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5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保荐代表人对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级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
                                        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股份
                                        减持、廉洁从业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5.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公司为博杰股份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廖禹先生和王
                                             虎先生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法定持
                                             续督导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因 2021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券保荐代表人为王虎先生和魏雄海先
                                             生,故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
                                             起委派魏雄海先生接替廖禹先生的工
                                             作,继续履行对博杰股份的持续督导责
                                             任。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 虎                         魏雄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