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 10 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 号厂房 2 楼培训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兆春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7人,代表股份105,701,21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的75.93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7人2,代表股份100,66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2.31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034,61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6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8 人,代表股份5,701,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8人3,代表股份66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7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5,034,61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6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 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632,8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53%; 反对6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6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32,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98.8003%;反对6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1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632,8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53%; 反对6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6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1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2 包括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包括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32,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98.8003%;反对6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1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632,8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53%; 反对6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6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32,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98.8003%;反对6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1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632,8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53%; 反对6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64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32,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98.8003%;反对6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19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35%。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633,0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55%; 反对6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33,0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98.8038%;反对6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19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132,8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520%;反 对6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14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32,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98.8003%;反对6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1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回避表决情况:股东王兆春先生持有公司32,400,000股、陈均先生持有公司 8,100,000股、曾宪之先生持有公司4,500,000股、王凯先生持有公司4,500,000股, 以上股东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且王兆春先生是股东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航”)、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博展”)、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望”)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博航、博展、博望分别持有公司4,000,000股、3,000,000股、 3,000,000股,因此,博航、博展、博望皆回避表决。前述七名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数为59,500,000股。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432,8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236%;反 对6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32,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98.8003%;反对6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1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回避表决情况:股东成君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数 为16,200,000股。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632,8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353%; 反对6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64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32,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98.8003%;反对6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19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35%。 9、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9,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8.9178%;反 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39,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98.9178%;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0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回避表决情况:股东王兆春先生持有公司32,400,000股、付林先生持有公司 24,300,000股、成君先生持有公司16,200,000股、陈均先生持有公司8,100,000股、 曾宪之先生持有公司4,500,000股、王凯先生持有公司4,500,000股,以上股东因涉 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且王兆春先生是股东博航、博展、博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博航、博展、博望分别持有公司4,000,000股、3,000,000股、3,000,000股,因此, 博航、博展、博望皆回避表决。前述九名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00,000,00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5,639,7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418%; 反对6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39,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98.9213%;反对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0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5,639,5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416%; 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5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39,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98.9178%;反对6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0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欧阳婧娴律师、邓舒怡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 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