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6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
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
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宋小宁 10 0 10 0 0 否 3
杨永兴 10 0 10 0 0 否 3
黄宝山 10 2 8 0 0 否 3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序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事项 意见
号
1、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1 2022 年 3 月 18 日 2、关于拟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和股权优先受让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3、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2、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22 年 4 月 22 日
会议 3、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4、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6、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同意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
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及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的独立意见
9、关于与关联方拟发生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1、《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3 2022 年 4 月 29 日 同意
会议 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4 2022 年 8 月 10 日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立意见
5 2022 年 8 月 26 日
次会议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同意
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6 2022 年 11 月 23 日 同意
次会议 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2022 年 12 月 23 日
次会议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出席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为亲自
独立董事姓名 职务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参加会议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 4 0 0 否
宋小宁 战略委员会委员 2 2 0 0 否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3 3 0 0 否
杨永兴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 3 3 0 0 否
黄宝山 审计委员会委员 4 4 0 0 否
四、独立董事现场调研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
以现场调查及与公司管理层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各项动态,持续关注公司生
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利用自身的专
业优势,对公司发展以及内部规范等提出建议。同时,独立董事积极关注证券监
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加强公
司治理、股东权益维护方面的履职。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
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
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六、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在涉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治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信
息披露、内幕交易、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实务等相关内容上,不断提高自身认识
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事项
1、2022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 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 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宋小宁、黄宝山、杨永
兴)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与协作,促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自己的作用。我们在职期间仍将符合独立性规定,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
关工作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宋小宁、黄宝山、杨永兴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