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瑞玛工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 苏州瑞玛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
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
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9亿元(含本
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
意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从业
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的
财务审计服务,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
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独立董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