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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玛工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4-02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1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玛工业”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

求情况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实际发行普
通股 2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75,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
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 40,983,345.90 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266,654.10 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经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 230Z001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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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
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      41,504.60        38,945.88

  2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480.79         4,480.79

                       合      计             45,985.39        43,426.67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2,305.07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瑞玛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
诚专字[2020]230Z0703号)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9,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12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
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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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
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随之扩大。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
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为公司
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
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3、对公司的影响
    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5,000万元及最长期限12个月为
基数,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以内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4.35%,公司测算本次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节省财务费用217.50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3
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
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使用该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资。
       5、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部分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时闲
置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
资金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

                                     4
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充足的
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2)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应立即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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