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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玛工业: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沈健)2020-04-28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沈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
    2019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2019 年度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沈健           5            5               0           0           2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 2019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
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19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19 年共主持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关于确认 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调薪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充分
行使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了职责,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及其他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情形。
       3、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19年共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重点对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
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充分行使
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同时,督促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年度报告的及时、完整披露。
       4、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19年共参加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19年度银行贷款额度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资子公司设立园区分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建滤波器生产项目事项进行审议,并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对所
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2019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确认 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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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董事会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9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
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的时间累计达10天。通
过和公司管理层谈话、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
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密切联系,关注公司
重大事项的进展以及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优势,
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治理与生产经营
    2019年度,本人积极参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独立、客观、审慎的行
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工作进行认真审查,并积极建议;同时,对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规范运作,诚实守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完善,财务管理稳健健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培训与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加深对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
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它工作情况
    1、2019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19年度本人未提议改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19年度不存在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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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谨慎、
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
支持,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沈健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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