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工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0-11-10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 年 11 月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目录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提案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提案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
提案三、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0
提案四、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12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
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
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发言人数超过十个人时,先安排持股数
最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量多与少进行排序,数量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主
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
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
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
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
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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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十一、公司聘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十二、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三、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
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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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敏)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0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
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董事长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2、律师审查出席股东参会资格
3、董事长宣布大会开始
4、审议事项:
提案 1.00:《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陈晓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翁荣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方友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0:《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选举张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沈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3.00:《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选举张启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谢蔓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 4.00:《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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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6、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选股东代表、监事代表或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
7、全体股东对以上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9、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0、统计表决结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11、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2、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13、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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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提案一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及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晓敏先生、翁荣荣女士、
方友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晓敏先生、翁荣荣女士、方友平先生简历如下:
1、陈晓敏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
年 9 月创办苏州工业园区新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并担任其执行董事、董事长等职务;
2012 年 3 月创办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新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Cheersson Investment Co., Ltd.(BVI 瑞玛,公司全资子公
司)和 Cheersson Queretaro Precision Metal Forming S. DE R.L. DE C.V.(墨西哥瑞玛,
BVI 瑞玛控股子公司)董事,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
伙人、苏州汉铭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晓敏、翁荣荣夫妇。陈晓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6,665,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6.67%),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47.26%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
5,14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5%)。除前述情况外,陈晓敏先生不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陈
晓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2、翁荣荣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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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年 6 月至 2014 年 11 月担任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
限公司监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晓敏、翁荣荣夫妇。翁荣荣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5,374,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37%),翁荣荣女士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8.00%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公司股票 5,14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5%)。除前述情况外,翁荣荣女士
不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其他关联
关系。翁荣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
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3、方友平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2000 年至 2003 年在广东亚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先后担任财务部主任、证券部主任、副总裁等职位,2004 年至 2010 年担任广东蓉胜
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0 年至 2011 年担任广东英利投资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至 2017 年担任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
方友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方友平先生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6.85%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
5,14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5%)。除前述情况外,方友平先生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方友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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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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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提案二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及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薇女士、沈健先生为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张薇女士、沈健先生简历如下:
1、张薇女士,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
副教授,经济学硕士学位。1984 年至今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苏
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副教授,2014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担任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市
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天脉
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薇女士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2、沈健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
历。1989 年至 1997 年在原苏州丝绸工学院管理工程系担任助教、讲师等职务,1997
年至今在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任职,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特聘教授、新疆自治区党校和行政学院兼职教授。
沈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健先生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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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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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提案三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已选举任军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推荐及被提名人同意,
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启胜先生、谢蔓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张启胜先生、谢蔓华女士简历如下:
1、张启胜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
年至 2002 年任职于深圳宝利得电脑五金有限公司,2002 年至 2004 年任职于东莞嘉
辉塑胶五金有限公司,2004 年至 2012 年任职于茂森精艺金属(苏州)有限公司,
2012 年至 2014 年任职于浙江正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14 年加入苏州瑞玛金属
成型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工程部资深项目经理。
张启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张启胜先生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1.55%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股票 5,14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5%),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启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2、谢蔓华女士,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12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苏州工业园区新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18 年 9 月起任
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行政部经理、行政部顾问、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
行政部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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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谢蔓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谢蔓华女士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0.78%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股票 5,14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5%),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谢蔓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
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3 日
11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提案四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现行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已执行较长时间,参照苏州本地同等市值水平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综合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发放标准定为 6 万元/年(含税),该津贴发
放标准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之日起施行。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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