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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玛工业: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3-25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1-01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
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0]136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
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01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7,5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
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 40,983,345.90 元(不含
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266,654.10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存入公司资金账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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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截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已投入     完成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建设期
                                               投入金额                金额     比例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   41,504.60   38,945.88   24 个月   2,917.70    7.49%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480.79    4,480.79   12 个月   3,043.44   67.92%
             合计                  45,985.39   43,426.67      -      5,961.15   13.73%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 2020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
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2,305.07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
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瑞
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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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诚专字[2020]230Z0703 号),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公告》。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
财品种,前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
构华林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11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截至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不包含已到期赎回的金额),获
得收益共计 497.28 万元,未超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和期
限。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
资理财品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额度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了《关
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 理 的 核查 意 见 》,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
的公告》。
   (五)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以下简称“银行
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
司一般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
具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截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使用银行
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金额为 843.92 万元。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随之扩大。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
力。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金额1.5亿元及最长期限12个月
为基数,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以内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公司测
算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最多可以节省财务费用652.50
万元。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4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且必要的。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公司将在期限届满之前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随时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使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未来12个月内也不会进行前述高风险投资,且公司不对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全部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和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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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
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
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
司的行业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华林证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应立即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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