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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玛工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列席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
会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决
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各次监事
会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1、2020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 2019 年 1-9 月份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份审计报告的议案》;
    2、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4、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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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议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
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
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修
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6、2020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及《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8、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监事会成员均列席
或出席了相关会议,对会议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决议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相关证券监管要求的执行情
况等进行了监督。
       三、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进行
换届选举。经股东推荐、被提名人同意及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启
胜先生、谢蔓华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任军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二
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任军平先生担任监事会主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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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通过列席会议、审阅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具
体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
项规定,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
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
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稳健;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
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相关的信息
披露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为更好地落实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2020 年 9 月,公司收购子公司苏州新凯紧固系统有限公司 45%的少数股东
权益。收购完成后,公司进一步加强对苏州新凯紧固系统有限公司的整体经营控
制,提升其经营决策效率,加快其发展速度,加强其与公司的业务协同效应,巩
固其行业发展地位,增强其持续盈利能力。除前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
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5、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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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生违规对外担
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有效执
行了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的规定,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对公司经营活
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8、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
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
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
格执行该制度。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
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
和要求整改的情况。
    10、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地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制度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五、监事会 2021 年工作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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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发挥监
事会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独立作用,对公司依法运作、财
务状况、股权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有
效监督和核查,促进和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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