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瑞玛精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3-0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瑞玛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玛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对瑞玛精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 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瑞玛精密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36 号)同意,
 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
 格 为 19.01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75,25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40,983,345.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34,266,654.1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17 号《验资报告》
 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已投入       完成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建设期
                                                 投入金额               金额        比例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     41,504.60   38,945.88   24 个月   10,735.21    27.56%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480.79    4,480.79   12 个月    4,132.38    92.22%

              合计                   45,985.39   43,426.67      -       14,867.6   34.24%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受全球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经审慎研
 究后,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延期,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化前后情况如下:

                                   原项目达到预定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     2022/03/06            2023/09/30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22/03/06            2022/06/3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
规划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实施进度变化,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使得公司面临新增风险或不确定性,风险可控。
     五、本次募投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瑞玛精密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
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