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玛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专项核查,报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实际发行普通 股 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7,5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 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 40,983,345.9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266,654.10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存入 公司资金账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 验字【2020】230Z0017”号《验资报告》。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549.90 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 2,305.07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988.00 万元;支 付银行手续费 0.05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33,338.3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38.36 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尚未到期的 金额为 32,500.00 万元。 2021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368.85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 7,900.00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0.0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918.75 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305.07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3,294.3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 10,294.39 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13,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在银 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一同,与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专户余额 理财产品余额 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 1 公司江苏自贸试验 75280122000032558 4,035.87 8,000.00 部件建设项目 区苏州片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 2 512905055310908 6,126.76 5,000.00 公司苏州分行 部件建设项目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 3 51807500000800 131.75 0 公司浒墅关支行 项目 合计 10,294.39 13,000.00 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总额包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共计 1,686.59 万元。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的要求,未发生违反相关证 券监管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 43,426.67 8,368.85 总额 用后) 报告期内变更 用途的募集资 -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的募集资金总 - 13,918.75 总额 额 累计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金总 - 额比例 是否 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可 更项 项目达到 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募 集 资 金 调整后投 截 至 期 末 投资进度 本年度 行性是 目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达到 和超募资金投 承诺投资 资 总 额 累 计 投 入 (%)(3) 实现的 否发生 (含 入金额 用状态日 预计 向 总额 (1) 金额(2) = ( 2 ) / 效益 重大变 部分 期 效益 (1) 化 变 更) 承诺投资项目 汽车、通信等精 2023 年 9 密金属部件建 否 38,945.88 38,945.88 7,219.82 9,897.95 25.41% 444.06 - 否 月 30 日 设项目 研发技术中心 2022 年 6 否 4,480.79 4,480.79 1,149.03 4,020.80 89.73% 0 - 否 建设项目 月 30 日 合计 - 43,426.67 43,426.67 8,368.85 13,918.75 32.05% - - - 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受全球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经审慎研 究后,同意公司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 期,“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及“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态日期分别延长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 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已投入总额较少原因如下:(1)为有效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本项目涉及的部分款项按合同约定实行分期付款,因此,本项目已累计支付金 额与实际投入之间有结算支付时间差异。(2)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设备供应商产能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订单获取增长情况等原因,为更好发挥项目效益,根据经营和建设需 要,相应调整了本项目中通讯、汽车相关的设备投入进度。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延期原因如下:(1)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业务布局及产能需求的统筹考虑,对项目建设方案与设计方案不断进行优化,工程设计于 度 或 预 计 收 益 2020 年 12 月定稿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核;2021 年 3 月,质安监局审核通过同意施工,比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原计划大约延迟了 2 个月。(2)受全球新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国内各地执行 (分具体项目) 严格疫情防控政策,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因此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同时,部分国内 外设备供应商产能严重受限,项目所需采购的设备生产周期及交付周期均因此大幅被动延长, 因此导致公司的设备招标、安装、调试工作相应延长。预计对设备的总体投入延误 10 个月左 右。(3)在移动通讯领域,全球 4G 覆盖深度以及 5G 发展速度未及预期,公司通讯领域产品 订单未实现快速增长;在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高端品牌车不断改款、提高性能配置,汽 车国产化及新能源及混合能源汽车产量的大幅增长等原因使得公司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品订 单快速增长;在近年疫情爆发导致宏观经济、客户项目进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产品供应周 期相应延长,受前述因素延误时间的情况下,公司同时结合产品订单获取和产能释放情况, 相应同步调整本项目中通讯、汽车相关的设备投入时间,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因此 相应延后,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4)近年来,国家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为深入实施生态 文明建设工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竣工验收、装修设 计方案等相关要求将更加严格,因此,项目施工周期(含装修),设备招标、安装、调试,人 员招聘与培训及试生产时间相应延长。 项目可行性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 目 实 施 方 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待募集资 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截至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总额为 2,305.07 万元,其中: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 1,700.99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04.08 万元;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项目先期投入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 及置换情况 金 2,305.07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703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 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 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及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并承诺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用闲置募集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金暂时补充流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动资金情况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 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及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并承诺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7,9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 募 集 资 金 结 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3,294.39 万元,其中 10,294.39 万元存放于 集资金用途及 募集资金专户中,13,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去向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被批准在确保不 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 及 披 露 中 存 在 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已将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 的 问 题 或 其 他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和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情况 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全部赎回,获取收益共计 1,305.04 万元。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被批准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总计 13,000 万元。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 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以下简 称“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 般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累计使用 1,646.43 万元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关于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885 号)认为,“瑞玛精密 2021 年度《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瑞玛精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 查内容包括:实地查看募投项目进展;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 资金相关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 件等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玛精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