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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玛精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
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
序、合规性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
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决
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各次监事
会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1、2021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修订<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2021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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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1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7、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监事会成员均列席
或出席了相关会议,对会议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决议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相关证券监管要求的执行情
况等进行了监督。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通过列席会议、审阅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具
体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
项规定,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
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
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稳健;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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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相关的信息披露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为更好地落实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2021 年度,公司未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完成收购无锡惠虹电子有限公司
68.97%股权及子公司 BVI 瑞玛收购墨西哥瑞玛 25%股权事项;推进收购广州市
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后合计持股 51%股权事项,截至本报
告出具日,公司正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努力推进该交易涉及的后续工作。
    除前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5、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生违规对外担
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有效执
行了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的规定,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8、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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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润分配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
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
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
格执行该制度。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
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
和要求整改的情况。
    10、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地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
度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四、监事会 2022 年工作展望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发挥监
事会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独立作用,列席股东大会、董事
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股权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核查,促进和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
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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