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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玛精密: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2022-12-0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Cheersson
(Hong Kong) Technology Limited 拟 通 过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的 方 式 购 买
Hongkong Dayan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51% 的股权及 Pneuride Limited
12.75%的股权,并向 Pneuride Limited 增资 8,000 万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晓敏、翁荣荣夫
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晓敏、翁荣荣夫妇,因
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