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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玛精密: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23-03-1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Cheersson
(Hong Kong) Technology Limited 拟 通 过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的 方 式 购 买
Hongkong Dayan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51% 的股权及 Pneuride Limited
12.75%的股权,并由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向 Pneuride Limited 增资人民币 8,000
万元,同时,公司拟向苏州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晓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
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
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购买、
出售行为,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