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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宁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5-22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4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295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6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实 际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27.47 元 /股 , 股 票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15,282,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 62,892,452.83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2,389,547.1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XYZH/2020CDA4011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文号
                                              投资额
       潘家田铁矿技改扩
 1                              67,665.00       59,527.02    攀经信审批(2017)55号
       能项目
                                                                     川投资备
       钒钛磁铁矿提质增
 2                              36,390.00       35,858.10   [2018-510421-08-03-284057]J
       效技改项目
                                                                    XQB-0124号
 3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9,853.83             不适用
          合计                114,055.00       105,238.95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
 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
 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
 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3亿元,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
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
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

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
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
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
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

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2020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1)拟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安宁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安宁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安宁股份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
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安宁股份须及时
将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2)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安宁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华西证券同意安宁股份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非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在上述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备查文件

    1、《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