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安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0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四川安宁铁
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作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
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报告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
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
关规定,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的机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二、《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公司出具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三、《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和相关资料,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未发现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股
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罗阳勇先生、吴亚梅女士、严明
晴女士、刘玉强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资格。因此,我们同意提
名罗阳勇先生、吴亚梅女士、严明晴女士、刘玉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和相关
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情况后,我们未发现
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股东
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廖中新先生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证书,李嘉岩先生、尹莹莹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其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资格。我们同意
提名廖中新先生、李嘉岩先生、尹莹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忠群、廖中新、尹莹莹

                                                       2020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