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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宁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嘉岩2021-03-31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

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李嘉岩              3              1          2             0             0      否             1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和审议,与管理层进行了

沟通,并积极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最终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
 1       2020-9-7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意见
                         一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
 2      2020-12-21                                                                        独立意见
                         三次会议        的议案》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战略委

员会外,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

董事人数超过 1/2。

       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自任职以来,

本人按照董事会相应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认
真履行职责,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认真分析和审核,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参考意见,使

董事会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及其他不定期考察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并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及内部控制等情况,到公司主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考察调研,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公

司的未来发展进行交流;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尽职尽责的做好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

的职能。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

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1 年,我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勤勉、忠实、谨慎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独立董事:李嘉岩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