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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宁股份: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21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

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记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0 月 20 日 14:30 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20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安宁路 197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

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阳勇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6,788,0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1,000,000 股的 76.50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6,00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1,000,000 股

的 76.30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87,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1,000,000 股的 0.1965%。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88,0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1,000,000 股的 0.19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1,000,000 股的 0.0000%;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87,94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1,000,000 股的 0.1965%。
    3、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

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

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4、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5、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6、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7、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8、审议通过了《发行决议有效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9、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议案 2.10、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用途》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7,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6%;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7,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6930%;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7,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6%;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7,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6930%;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0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06,773,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1%;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8.0966%;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邓瑜、金嘉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

数额;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