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燕燕)2021-04-30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审慎、忠实、尽责地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20年9月届满,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自2020年9
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生效后,本人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
人2020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职,积极参
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仔细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作出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公司2020年度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2020 年度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名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陈燕燕 3 2 1 0 0 否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在了解情况、查
阅相关文件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1、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同意
第一届董
独立意见
事会2020
1 2020-02-24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年第一次
3、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会议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事会2020
2 2020-08-24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年第三次
6、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任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会议
7、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公司现场会议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
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控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形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秘办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电话等方式掌握上市公司经营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做好必
要的基础工作。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
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
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专门委
员会的交流、沟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就相关
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
全,运作规范,有效的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本人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5、本人未发生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
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在卸任后,我依然
会继续关注和支持公司的发展,衷心希望和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
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为社会、员工、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独立董事:陈燕燕
2021 年 4 月 28 日